国产保健食品境内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请申报资料要求与说明


(一)所有申报资料均应加盖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印章。

(二)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转让方将转让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及与产品生产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全权转让给受让方,并指导受让方生产出连续三批的合格的产品。

2.转让方应承诺不再生产和销售该产品。

(三)技术转让合同应清晰、完整,不得涂改,应经中国境内公证机关公证。

(四)省级保健食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受让方的卫生许可证及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证明文件应在有效期内,载明的企业名称应与受让方名称一致,许可范围应包含申报产品。

国产保健食品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

(一)保健食品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请表。

(二)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其它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三)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签订的有效转让合同。

(四)省级保健食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受让方的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五)省级保健食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受让方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证明文件。

(六)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原件(包括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其附件和保健食品变更批件)。

(七)受让方生产的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其数量为检验所需量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