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保护申报流程
(一)受理:经形式审查,申报资料齐全符合要求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充资料5日内受理并发给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全部内容并发给申请资料补正通知书,所有表单在受理中心统一领取。
(二)、形式审查符合有关规定的出具审查意见、打印表单、将审核意见和资料一并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退审或申报单位申请撤回。审批事项:初次品种保护申请、同品种保护申请、延长保护期品种保护。